建议(临公复)字(2024)第18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239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李阳等5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路边泊车位乱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通警察支队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目前根据主责主业,做好以下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临沂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动态调整规则》等规范,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前提下,结合停车资源供求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合理设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截至目前,全市共规范设置路内停车位12800个,交警部门每年根据交通变化情况对现有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动态调整,设置和调整情况均报停车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接受其和社会的监督。
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和停车需求,在主城区部分路段试点设置限时长临时停车位193个,以适应不同的停车需求场景。从目前应用的效果看,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停车供需矛盾,但同时也引发了部分市民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停车时长短问题和设置范围大小问题,市民从不同的角度会提出不同的需求,很难达成共识。交警部门正在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力争寻求最佳平衡点,争取让大多数群众满意。今年下半年,交警部门将在认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这一举措,按照您建议中的“一路一策,一位一研”的原则,统筹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扎实细致的开展工作。
同时,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密切与城管部门沟通,配合做好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工作,及时整改与交通需求不适应的各类停车问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秀光
承办责任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刘艳梅
联系电话:810295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