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临公复)字(2024)第19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A20240063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王玉亮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基层教师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内保支队会同网安支队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教育是一项伟大的事业,事关国之大计、民生福祉,做好教育事业,需要全社会为教师打造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部门,负有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师权益,打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职责。
结合您的建议,今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市公安局联合市政法委、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对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护学岗”勤务、安全法制教育等工作的同时,着重强调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持续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560处,整改隐患560处;设置“护学岗”2697个,日均投入护校警力5451余人次。
二、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深入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各类重点人员,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截至目前,排查涉校纠纷92起,化解涉校纠纷92起,稳控重点人员17人。持续加强涉校网上信息巡查,及时发现并通报编造传播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对处置。针对散播谣言、恐吓师生、拉挂横幅等不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党委、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教育教学秩序及师生的影响。
三、严厉打击惩治涉校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对涉校涉师生案件保持高度敏感警觉,坚持重大案件提级侦办、挂牌督办、现场指导,对伤害师生的案件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果断亮剑,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截至目前,查处涉校治安案件5起,抓获违法嫌疑人8人。
四、持续加大校园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传统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资源,以播放公益广告、刊发新闻专题、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一系列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秀光
承办责任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刘艳梅
联系电话:810295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