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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gaj.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临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等。

(六)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本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公布本机关权责清单。

(七)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信息、本机关重点工作信息。

(八)业务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gaj.linyi.gov.cn/http://www.linyi.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安临沂(微信号:linyigongan)、新浪微博临沂公安、今日头条号临沂公安)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临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业务流程、法律法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络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临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沂市公安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7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02881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临沂市上海路7号

联系电话:0539-8102120

(3)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临沂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linyi.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 “我要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2、申请注意事项

(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02120 传真:0539-8102120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临沂市上海路7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102123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政务大厅四楼(北京路8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328114

真:8122990

电子邮箱:szffyb@ly.shandong.cn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临沂市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月二月十八日

 

 

 

 

附件【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临沂市公安局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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