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临公复)字(2024)第08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116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王相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紧邻主要交通要道小区门口交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通警察支队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交通警察支队目前根据主责主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针对减速带增设工作。板桥路为平邑县城主城区南北通行主通道,根据城市道路关于橡胶减速丘(减速带)GA-T 487-2020号规范要求,城区主干道一般不宜设置硬质减速带;且硬质减速带会产生较大的噪音污染,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正常通行也有安全隐患。针对车速较快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住建等部门进行了实地勘验,在适当位置增设震荡带用以提醒车辆降低车速,并补划部分道路标线,该项工作已完成。
二、针对增加路灯数量和亮度工作。该处道路为双向四条机动车道,两条非机动车道,目前已设置夜间照明灯,经与住建、园林部门沟通,将适时对影响照明的行道树树冠予以修剪。
三、针对改善小区入口视野工作。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正积极与园林部门沟通协调,适时调整优化绿植栽培苗木种类的合理搭配,对小区门口与城建道路衔接处部分苗木进行裁剪,提升路口视距;公安交警部门与住建部门协调,将对相关区域两处重点居民小区主要出入口安装太阳能爆闪警示灯,预计7月份增设完毕,用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人员车辆出入。
四、针对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五进”(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和社会化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举措,组织开展好各项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继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7月3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秀光
承办责任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刘艳梅
联系电话:810295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