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临公复)字(2024)第09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118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王玉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部门数据共建共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科技信息通信处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在数据共享方面,临沂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厅的要求,按照数据“应享尽享”的要求,以“共享是常态,不共享是例外”的理念,积极与各行政部门和企业开展合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数据共享硬件平台方面。公安部高度重视数据共享工作,把负责数据共享的部门间共享平台列为“金盾工程”二期的六大平台之一。2012年,临沂市公安局即投资320余万元建设完成部门间共享平台,并于2022年投资40余万元把平台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为与各部门各企业稳定、安全、合规共享数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数据共享合作机制方面。市公安局与市大数据局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制定了数据共享合作机制,打通了申请、审批、对接、核查等数据共享的全流程,为数据共享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数据共享合作方式方面。市公安局目前提供查询和比对2种数据共享方式。对于公安部已批复的常住人口、机动车、驾驶员这3类数据,可通过大数据局的数据共享平台采取在线查询的方式共享数据。对于公安部未批复的其他数据,可与市公安局联系,采用比对返回结果的方式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四是数据共享成果方面。截至2024年5月份,市公安局已与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不动产交易中心、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金融征信办等7个单位开展数据共享业务10项,共享数据18185900余条,为交通业务办理、金融征信服务、适龄儿童入学等和群众密切相关的业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下一步,临沂市公安局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扩大和加深数据共享范围,为保障改善民生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刘秀光
承办责任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刘艳梅
联系电话:810295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