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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9523829/gaj/2021-00002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1-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公布五起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临沂公布五起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20-11-19   作者:公安局 点击数:  

临沂网警打击一起涉疫情谣言

2020年1月25日,一段视频在我市群众微信群内传播,视频中男子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以“通过眼神传播,看一眼就能得病”、“感染上就会死”,夸大疫情传播力,制造恐慌气氛,引发网民关注。临沂网警接群众举报后,迅速开展行动。经查网民张某某(男,46岁)酒后为博取他人关注,故意夸大事实,自行编造发布了上述谣言信息。目前,兰山警方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兰山分局侦破我市首例虚拟货币被诈骗案

2020年5月10日,兰山分局接葛某某报案称:自5月2日以来,在网上被人以投资理财比特币为由诈骗893346美元和24.9万元人民币。

专案组分赴北京市、上海市、湖北武汉、辽宁大连等地经过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扣押电脑3台,手机7部,暂扣资金190余万元,冻结资金70余万元,成功破获该案。


罗庄分局破获一起网络开设赌场案

2020年2月,罗庄分局网安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通过微信群开设赌场案件,抓获团伙骨干成员7人,缴获涉案电脑3台,手机30余部,银行卡20余张,扣押赌资19余万元、车辆2台。

2020年伊始,罗庄网安大队民警工作发现,有网民在 “华府XX” 等微信群中进行赌博活动,参赌人员多,赌资数额大。经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于2020年1月5日晚,在河南省荥阳市一居民小区抓获“老板”在内的骨干成员7人,成功捣毁该网上赌博窝点。经查,该团伙于2019年12月建立专门用于招揽人员参赌的微信群,组织全国200余名网民进微信群,通过抢红包定大小进而确定输赢规则的形式提供赌博,共计参赌流水15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通过比例抽取“坐庄”人员赌资牟利100余万元。


费县公安局侦破非法利用网络信息案

“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工作发现,有网民利用抖音视频出售各类二手中介粉,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发现该线索后,网安民警立即巡线侦查,发现自今年2月份以来,崔某强(25岁,湖北江陵县人)、朱某振(34岁,湖北江陵县人)、朱某鹏(24岁,福建莆田人)在抖音做二手中介粉,多次出售微信、QQ、抖音号,由朱某鹏以每个微信号20-5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供上游犯罪使用。8月11日,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远赴福建莆田、湖北江陵县等地,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高新分局侦破特大诈骗案

2020年8月3日,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居民潘某报案,其在手机APP“至德投资”炒股票时被诈骗人民币170万元。在相关警种和外地警方密切配合下,历时18天,行程上万里,组织精干力量,于8月2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成功捣毁两个为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的犯罪窝点,抓获以安某、肖某明、曹某庆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7人,扣押作案电脑15台、手机26部、银行卡37张。经查,该犯罪集团专门从事诈骗APP研发、维护,共研发40余个诈骗APP出售给柬埔寨、缅甸等境外诈骗团伙并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目前,该团伙涉及APP共串并案件73起,涉案金额1866万元。

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我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严打整治,共破获涉网案件 730起 ,其中公安部督办重大网络犯罪案件 2起 ,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1350名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提高自己的网络责任意识、判断能力和防护意识,自觉抵制谣言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安全、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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