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工作以来,
全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案件!
2月3日,临沭县公安局依法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李某忠(男39岁,山东临沭人)、田某梅(女,40岁,湖北恩施人)等四人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经查,2月2日,李某忠(男39岁,山东临沭人)及其妻田某梅(女,40岁,湖北恩施人)携带子女从湖北恩施探亲结束返回临沭,当日22时许,李某驾驶车辆欲从长深高速临沭出入口下高速,被检查站工作人员拦停,并要求一家四人进行隔离观察,李某拒绝后继续驾驶车辆行至长深高速临沭北出入口,欲下高速,再次被检查站工作人员拦停。检查站工作人员向李某、田某二人明确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与政策,并要求二人配合工作,接受隔离观察,但是二人拒不服从检查站工作人员安排,并且多次拨打有关投诉电话,恶意投诉并故意刁难检查站工作人员,直至次日零时许,在现场工作人员反复劝说无果的情况下,现场执勤民警对四人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月4日,郯城县公安局抓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犯罪嫌疑人葛某伟(男,24岁,新村银杏产业开发
区东滩头村人)。
经查,1月28日以来,葛某伟通过快手发布销售口罩信息,诈骗40余人,涉案价值8000余元。目前,葛某伟已被依法刑事拘
留。
2月3日,郯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涛(男,35岁,临沂市兰山区人)、吴某洋(男,30岁,费县上冶镇人)、曹某会(男62岁,胜利镇南刘宅子村人,系曹某涛之父),查扣成品及半成品口罩31540个,缴获生产设备两套及生产原料一宗,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经查,2020年1月份以来,曹某涛在无任何生产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伙同吴某洋等人在其父居住的院落内,利用提前购置的两套生产设备,生产伪劣口罩欲销售非法牟利。目前,曹某涛已被刑事拘留,曹某会、吴某洋已被取保候审。
2月2日,郯城县公安局抓获故意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刘某平(女,44岁,郯城街道西环新村人)。
经查,当日18时许,刘某平之女崔某某驾驶车辆经过郯城街道英庄村西检疫卡口执勤点时,执勤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拒绝车辆入内,崔某某回家后将情况告诉刘某平,刘某平以执勤人员故意刁难其家人为由殴打执勤人员。
目前,刘某平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1月31日,郯城县公安局抓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刘某松(男
29岁,花园乡狼湖村人)、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刘某辉(男,34岁,花园乡北涝沟村人)。
经查,当日20时许,刘某松、刘某辉醉酒经过花园乡狼湖村一组西防疫执勤点时,执勤人员用手
电查看情况,被刘某松无故辱骂、殴打。刘某辉以劝架为名参与殴打执勤人员。
目前,刘某松、刘某辉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贰佰元罚
款。
2月1日,费县公安局抓获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陈某(男,29岁,马庄镇西马庄村人)。
经查,当日10时许,陈某在马庄镇马庄街村疫情防控村级值守点,不听从防控值守人员劝阻,无故殴打值守人员侯某、薛某。
2月4日,费县公安局抓获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刘某涛(男,31岁,朱田镇大泗彦村二组人)。
经查,当日10时许,刘某涛在朱田镇曹家沟村疫情防控值守点,拒不听从劝阻,未经登记骑电动自行车强行闯卡,撞坏值守点桌子并威胁工作人员。
疫情当前,
请大家自觉遵守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主动配合各级防疫检测
工作人员开展检测工作。
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