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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9523829/gaj/2024-000030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12-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2024-12-24   作者: 点击数:  

霍贵山(驾驶证号3713251982****5310):

2023年5月15日19时40分许,你驾驶车牌号码为鲁 ULZ583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兰山区滨河路与长春路交会路口南50米路段,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查获视频资料、询问笔录、刑事判决书等证据予以证实。你实施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4日对你作出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临(公)交行罚决字[2024]3713002200228855号。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以公告送达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被处罚人可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王庄路与育才路交会北50米路东;电话:0539-8028672)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60日内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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