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索 引 号  1449523829/gaj/2024-00002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10-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补充录用辅警的公告

关于补充录用辅警的公告

2024-10-2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临沂市公安局2024年第3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关于补充录用辅警的有关精神,拟面向补录辅警储备人才统一进行补充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计划

在辅警用人额度内,在原设职位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警力需求,临沂市公安局2024年第3季度计划补充录用辅警22名,其中:

1.指挥中心,文职-行政助理A,男性,补录1名;

2.指挥中心,文职-行政助理B,女性,补录1名;

3.指挥中心,文职-行政助理C,女性,补录1名;

4.留置看护支队,勤务-专项勤务A,女性,补录8名;

5.留置看护支队,勤务-专项勤务B,男性,补录4名;

6.留置看护支队,勤务-专项勤务C,男性,补录7名。


二、补录资格条件

补录人员资格条件为未入围2024年第3季度招录体检,面试成绩合格,已经列入补充录用储备人才的考生。


三、补录程序

本次补录采取征求意见、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征求意见

于2024年10月24日前,分职位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名,经征求后备人才补录意见后,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二)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补录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入围补录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具体事宜,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适时发布。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原简章明确的标准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补录资格。

(三)公示、录用

根据补录考生的体检、政治考核等情况,提出拟补充录用辅警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适时组织岗前培训,入职一个月内,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102625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进行补充录用辅警体检的公告
下一条: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关闭窗口

临沂市公安局主办 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支持

网站标识码:3713000054 鲁ICP备05026973号 联系我们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