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4)第22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01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李光彩、李克雷、刘传景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停车管理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临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们的提案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通警察支队认真研究办理。结合您们的提案,今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停车泊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公安交警部门承担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工作。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临沂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动态调整规则》等规范,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前提下,结合停车资源供求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合理设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并规范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截至目前,全市共规范设置路内停车位10655个,同时每年根据交通变化情况对现有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动态调整,设置和调整情况均报送城管部门,并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停车泊位共享,在市治堵办的统筹指挥下,组织学校、医院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共享内部停车泊位5000余个,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专项深办”工作,在学圈和医圈加大停车泊位共享力度,例如推动将隆达客运汽车站的200余个停车位共享至临沂市中医院解放路院区使用,临沂市老年医院300余个停车位共享至临沂市人民医院北城院区使用,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缓解停车难题。
二、大力支持公共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多年以来一直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以学圈、商圈、医圈、社区等地区为重点,加强绿色出行宣传教育,鼓励1公里范围内步行、3公里范围内骑行、5公里范围内选择公共交通,减少私家汽车使用。持续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结合交通拥堵治理“专项深办”工作,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助学校车等特色公交以及公交专用道设置,截至目前,主城区助学公交增加至60条,日均承载学生2.2万余名,全市公交专用道总长度达330km,符合条件的道路均已设置,基本实现了应设尽设的目标。
三、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工作一直长抓不懈,严防因违停导致发生交通拥堵,科学调整划分违法停车严管街,严格落实“轻微免罚”“首违警告”“容错纠罚”等柔性执法措施,严防出现“逐利执法”等乱执法行为,对违停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对交通影响不大或劝导后及时驶离的不予处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小区、商业街等群众多次反映违停影响正常通行的区域,及时增派警力进行劝离清理,全力营造良好出行环境,实现抓秩序和促满意的平衡。今年以来,全市警告劝导违停车辆35.5万辆,拖移拒不挪移违停车辆800余辆,确保停车秩序持续好转。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通过交警媒体平台和电子屏等方式宣传乘坐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倡导公共交通出行理念,鼓励采取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行、5分钟内驾乘公共交通的出行方式,推动公交公司提高城市公交和定制客运的线路和班次数量,加强公共交通的交通分担率,引导市民文明、绿色、低碳出行。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坚持把停车秩序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抓好,坚持教育为主的工作目标,真正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同时因地制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停车泊位以及公交专用道的施划建设,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和通行环境。
感谢您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日
联系单位: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刘艳梅 电话:810295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