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2)第13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96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文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临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提案有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根据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安部、省厅部署要求,2021年、2022年相继组织开展“团圆”行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2022年1月起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推动有力。全市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开展各类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回应群众期待、主动为民担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警种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推动、工作协调和情况控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行动开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具体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各分县局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层层部署,全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打击重点,确保攻有方向。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市局将摸排来历不明妇女儿童工作作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基础环节,积极发动村居干部、乡贤长者等,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历年来本地收买的来历不明妇女儿童线索,对接报的每一条线索,安排专人核查,严格依法办理。针对性侵犯罪,明确五类打击重点:一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等缺乏性防卫能力人员实施的性侵犯罪;二是利用麻醉、迷幻、安眠类药物实施的性侵犯罪;三是系列性侵犯罪; 四是通过网络交友实施的性侵犯罪; 五是其他严重性侵犯罪。通过明确打击重点,确保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打有方向、攻有目标。
三是强化案件侦办,确保打有成效。始终坚持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性侵犯罪“零容忍”,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案侦查,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深入研判,全力开展案件攻坚。对未破案件,重新阅卷和查找知情人了解情况,重新梳理研判前科人员轨迹和密切关系,加强专案领导,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严厉打击震慑,形成了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压倒性态势。
四是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气氛。充分利用传统+现代的宣传手段,通过电视报刊、横幅挂屏、“平安临沂”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各类媒介,积极发动社会组织、民间机构、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团圆”行动。市局向社会发布了《临沂市公安局关于“团圆行动”免费采集血样和征集举报线索的通告》,发动群众主动到公安机关采集血样,全面收集涉拐案件线索,营造浓厚的“团圆”行动氛围。期间,发布宣传通告25条,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印制张贴宣传材料3.2万余份。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及时组织认亲活动54场次,公开宣传报道19次,积极宣传亲人团聚、家庭团圆的感人场景,群众反响积极强烈,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的建议,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固化经验做法,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弘扬社会正能量,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遏制侵犯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