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2)第11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6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李春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提案有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落实。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便宜、轻巧、环保的电动车出行需求越来越大。但是,电动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又因电动车无需驾照、无需年检等特点,给公安交管部门执法管理带来了一个难题,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诸多隐患。
当前因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较多,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更是引发各类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出行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全面宣传,以“五进”、“牵手平安行”等宣传为载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与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一方面正确引导群众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另一方面提高电动车车主遵章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二是加大对电动车的路面管理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对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的执法力度,以乡镇主干道和学校等交通流量大的路口以及其他交通违法严重、事故多发的路段为重点,实行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对驾驶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依法严格处理,努力净化道路通行秩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