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2)第10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5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李继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法集资向农村蔓延的打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提案有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落实。
近几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紧盯非法集资犯罪打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主责主业、以打开路,以最坚决的态度推进专项行动,集中火力破案攻坚,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同时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推进2021年度全市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编印《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目录》,总结提炼典型手法,服务基层实战。各县区公安机关把防化金融风险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均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纵向联动、警种横向配合的工作机制。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利用多种时间节点和宣传方式,曝深入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2700余场次,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及新兴媒体,公开典型案例,走进直播间,现身说法等,大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警示宣传,揭露危害,普及知识,营造了人人抵制、人人防范的浓厚氛围。
2022年一季度我市非法集资发案数同比去年下降45.8%,全市非法集资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
其中,您提案中提到的非法集资涉农问题,根据我们日常办案中掌握的情况看,确有一些农村的非法集资受害群体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农村群众可支配收入增加,想参加投资获取收益,增加收入,但是由于对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的渠道不了解,对非法集资的鉴别力较差,容易轻信“熟人群体”,隐蔽性较强,迷惑性较大,案件一旦爆雷,追赃挽损困难。
下步我们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加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犯罪线索摸排,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完善追赃挽损机制,最大限度为投资群体挽回经济损失,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犯罪监测预警工作,不断提升联防联控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力量,对农村地区非法集资的线索进行重点关注,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同时,会同行政监管部门,依托电视、广播等农村常用的媒介,利用文字、视频、短剧等农村喜闻乐见的形式,曝光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根源,广泛开展防范宣传,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贯彻落实,形成行政监管、刑事打击的良性互补。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