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0)第11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1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刘学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度挖掘停车潜力整合停车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了专门调研。2018年5月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做好城市停车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我市停车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做到规范科学合理、运行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到位,确保道路通行和车辆停放两不误。
下一步,我们主动与市城市管理等部门沟通协作,在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规划建设、停车秩序管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严格执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学习外地市经验做法,论证我市可行方案,向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停车管理建议,推进我市城市停车管理向法制化、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不断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任泽龙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