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临公复)字(2023)第22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A20230066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殷方昭、魏军山、王海军、徐以成、王剑、公茂胜 、刘明霞、李文勇、马运平、任清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提议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我市公安机关一直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始终做到:1、坚持重拳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拐卖儿童犯罪、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犯罪。2、保护未成年人司法权益。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确保未成年人司法权益落实到位,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施行“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规范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尽可能一次完成,并同步录音录像。3、持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以校园为重点的交通秩序维护,利用法制进校园等方式,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4、促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结合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推
动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正确实施家庭教育。5、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公安部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完善强制报告违法犯罪线索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制度。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3年4月6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