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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49523829/gaj/2022-000012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号建议(关于治理城市非法“老年代步车”保障交通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号建议(关于治理城市非法“老年代步车”保障交通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2022-06-22   作者: 点击数:  

 

 

建议(临公复)字(2022)第04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陈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市非法老年代步车保障交通安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局高度重视,接到您的提议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老年代步车悄然兴起,在日常出行、接送学生等有着方便快捷、绿色环保等优点,成为不少老年人选择。但是一些非法小工厂制造的三无老年代步车缺乏安全配置,危险系数高,无正式牌照、安全技术不达标,并且大多数老年人对基本的交通规定不熟悉,导致闯红灯、占用快车道、随意掉头、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多发,成为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

公安机关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始终把老年代步车管理、整治作为历次交通安全宣传和集中整治的重点,多次专题调研,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车辆上路准入关。联合工商等部门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等相关企业进行周期排查,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从生产源头保证车辆质量和安全性能。积极探索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办法,借鉴机动车管理方法对老年代步车进行管理。二是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在日常管理上,将老年代步车管理纳入民警日常勤务,实施常态管理,对无牌无证、乱停乱放、不遵守信号、随意横穿马路的车辆及时进行查处,对私自改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同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施专项整治,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发布交通安全宣传信息,依托执勤岗点向企业、市场、社区等单位发放宣传光盘、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电影、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大讲堂活动,加强对驾驶者的交通规则及法律法规培训,降低安全风险,全面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2620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上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派出所工作资源配置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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