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临公复)字(2022)第04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陈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市非法“老年代步车”保障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局高度重视,接到您的提议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老年代步车悄然兴起,在日常出行、接送学生等有着方便快捷、绿色环保等优点,成为不少老年人选择。但是一些非法小工厂制造的“三无”老年代步车缺乏安全配置,危险系数高,无正式牌照、安全技术不达标,并且大多数老年人对基本的交通规定不熟悉,导致闯红灯、占用快车道、随意掉头、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多发,成为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
公安机关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始终把老年代步车管理、整治作为历次交通安全宣传和集中整治的重点,多次专题调研,研究具体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车辆上路准入关。联合工商等部门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等相关企业进行周期排查,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从生产源头保证车辆质量和安全性能。积极探索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办法,借鉴机动车管理方法对老年代步车进行管理。二是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在日常管理上,将老年代步车管理纳入民警日常勤务,实施常态管理,对无牌无证、乱停乱放、不遵守信号、随意横穿马路的车辆及时进行查处,对私自改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同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施专项整治,不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发布交通安全宣传信息,依托执勤岗点向企业、市场、社区等单位发放宣传光盘、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电影、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大讲堂活动,加强对驾驶者的交通规则及法律法规培训,降低安全风险,全面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