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临公复)字(2021)第07号
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20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蒋淑静等3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低碳生活,鼓励绿色出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局高度重视,接到你们的提议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安排专人踏勘办理。长期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将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建设平安临沂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讲授安全常识、实施重点保护等多种形式,着力为中小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去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学校周边的警力投入,特别在学生早、中、晚进出学校的重点时段,严查严处在学校周边违法停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标志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一是设立交通安全助学岗。在临沂城区设置助学岗230处、交通协管员协勤岗170余处,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指挥疏导,确保广大中小学生上、放学安全。二是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完善各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在市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7300余平方米,设置减速带1700余米、交通警示标志1030余块,为学生出行提供了更好的通行保障。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交通安全“五进”宣传为载体,启动“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四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利用现有道路、设施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去年以来,交警支队通过充分调研,针对各校区附近停车难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划、统一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路面警力加强交通疏导,避免临时停车造成的拥堵,有效缓解了接送孩子停车难、通行慢的问题。以中小学校为重点,对接送孩子的家长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在全市广泛推广“一校一警”制度,优秀骨干民警被聘为校外辅导员,定期深入校园,通过讲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制作交通事故案例宣传展板等形式,经常性地向广大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倡导低碳生活,鼓励绿色出行”是新时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有益补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规范学校周边车辆停放,禁止占用人行道停车。在学校门口完善设置禁停标志,充分利用好临时停车泊位,禁止车辆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有效规范停车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强化禁止占用人行道停车,保障学校门前道路通畅,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二是加大交通疏导力度。优化学校周边警力部署,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等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提高通行速度和通行效率,确保行人、车辆通行有序,减少交通拥堵。三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组织文明交通知识竞赛、组织安全行车走路体验、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文明交通街头倡导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文明出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围绕“保护生命,文明出行”的主题,动员家长和学生广泛参与,针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创作文明出行警示语。通过征集评选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更加深刻领悟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性,并以此带动全社会文明出行良好风气的形成。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任泽龙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