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提升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十条措施
为接续做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十二条措施》部署要求,充分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前期工作经验成效,现对服务保障措施进行再深化再提升。
一、完善“项目警官制”。完善领导包联重大项目机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包联省级重大项目,县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包联市级重大项目。完善“一项目一民警”制度,责任民警常态化联系重大项目,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收集问题诉求,落实“民警吹哨,警种报到”机制,对公安服务事项提供“一对一”帮办和代办服务,重大复杂事项层报分县局和市局包联领导研究解决。
二、优化公安政务服务。依托“爱山东”“12123”等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拓展车驾管、居住证、货车通行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高频网办业务。在政务大厅、车管所、出入境大厅、户籍室开辟服务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加急办理。探索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向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延伸,提供多警种、多元化服务。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和“服务专员”机制,推进出生登记、购房迁入、投靠迁入等户籍业务“不见面”办理。优化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建设,一站式提供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外国人签证签发、停居留证件办理等中外人员出境入境和在临停留居留服务。推行公章刻制备案“全程网办”,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当天办结。优化道路交通安全评估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可解体大件物品运输审核。
三、保障道路通行畅通。强化重大项目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优化交通设施、标志标线和信号灯配时,科学设置货车禁限行区域和引导路线,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延长城市货车允许通行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优化城市配送通行码管理,提升货运物流通行效率。开辟重大项目工程车辆通行证快批快办“绿色通道”,有紧急运输需求的,提供“点对点”全程交通保障。优化涉重大项目交通事故快处机制,符合规定条件的,最大限度不扣车、不扣证、快处理。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围绕立项、落地、开工、投产等环节,聚焦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拖欠工资、建设安全等方面,摸排项目内部、周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潜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引发的敏感案事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
五、强化项目治安防控。深化“三联”机制内涵和外延,加强项目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指导项目建设企业落实内部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健全制度规范,配足配齐保安力量,加强培训管理,科学布建项目内外部、出入口、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将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及周边交通要道优先纳入公安视频监控“补点扩面、提档升级”总体规划。依托警务室、警务站、警保联控站等治安防控支点,组织派出所、特巡警、保安等力量,常态化开展巡逻防控和执勤守护。建立警情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派警处置报警求助,及时开展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六、落实公共安全监管措施。聚焦化工企业、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危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存储、使用、流通等重点环节,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车辆、路段、时段等重点要素,常态化开展全过程、闭环式安全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加强对重大项目信息系统的监测巡查,指导运营单位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核心数据安全。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七、严打涉项目建设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市场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依法从严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等名义,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妨碍项目落地、阻挠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影响投融资安全的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加大对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保护重大项目创新成果,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快侦快破盗窃设备工具、电线电缆等建设生产物资和损毁公私财物的多发“小案”,提高破案率和震慑力。加强舆情信息巡查管控,严厉打击网上恶意造谣、污蔑诋毁项目建设、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涉及省、市重大项目的刑事案件分级报送市、县政务服务部门备案,重大案件视情挂牌督办。
八、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证据标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坚决避免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保障项目建设正常推进。进一步规范涉企刑事案件警务协作,加强涉项目案件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有案不立、违规立案、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
九、构建“亲”“清”警企关系。执法办案、走访联系中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严禁借管理服务之机“吃拿卡要”,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严禁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等活动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公安纪检、督察、法制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核查举报投诉线索,在职责权限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畅通涉企问题诉求办理“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建设问题诉求,落实闭环办理,强化跟踪督办,依法妥善解决。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咨询热线,及时受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政务服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移交处置。建立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责任民警参与的服务重大项目工作评议机制,评议结果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评价。
链接: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提升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十条措施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