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新闻通气会,集中宣传解读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具体内容。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李焱同志出席会议,11家新闻媒体记者、支队相关科室和城区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通知》。李焱同志解读了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的背景,介绍了下步工作措施:一是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要形成全社会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一警示二教育三推送”原则,开展递进式智慧劝导。四是认真分析研判,迅速形成多方劝导的态势。
支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社会各界联合推进的措施、具体劝导措施、如何免费借用、如何解决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会后,李焱等同志接受了《临沂新闻》等栏目记者采访,临沂广电新媒体中心对通气会现场进行了全程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