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近日,我市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目前,全市已为36名群众签发或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
一是完善人口系统功能。10月下旬至11月初,市公安局对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按时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市公安局下发通知,明确了异地办证的受理范围,规范证件受理、审核、签发、发放等工作流程。凡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我市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均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在务工地或暂住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我市居民也可以在外市办理。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11月中旬,市公安局组织部分派出所先期开展试点,检验工作流程,积累工作经验。在顺利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公安局于11月28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层层组织技术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