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公发【2014】4号),决定命名沂水县公安局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此次公安部共命名我省5个县级公安局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沂水县局作为全市唯一县级公安局入选。
公安部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沂水县局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目标要求,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首要任务,全警全力、强力推进,全局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在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