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落实各项维稳安保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治安平稳,为全市人民欢度节日创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大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针对节日人、财、物大流动的特点,严密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治安巡防工作,由特巡警、派出所、交警等警种及保安力量开展治安巡逻,加大对社会面及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防控力度;加强“环鲁防控圈”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检查力度。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部署社会巡防力量3万余人次,检查车辆1.6万余辆,发现排除治安隐患376起,及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各级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侵财、扫毒害”攻坚行动、部署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中攻坚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对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反应,快查快破,始终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处置有效警情4199起,破获各类案件4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9名。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措施。交警部门严格落实省委、省厅领导批示精神,全员上路执勤,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强化节日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期间,共检查车辆5.5万余辆,纠正交通违法1.5万余次。消防部门坚持集中整治行动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检查重点消防单位2132个,发现整改隐患1425起。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治安管理措施,全市共出动警力4500余人次,节日期间我市各旅游景区接待游客8.7万余人次,没有发生治安安全问题。
四是严格节日值班备勤。针对节日期间维稳任务及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市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安保工作的通知》,对切实做好中秋节安保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节日期间,市、县公安机关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双人双十”值班和24小时备勤制度,全体民警坚守岗位,积极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督察部门派出督查组,加强对安保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