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发命令,追授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预审中队原教导员史夫俊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命令全文如下:
关于追授史夫俊同志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命令
公奖字〔2019〕40号
山东省公安厅:
你省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预审中队教导员史夫俊同志,自2004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长期坚持奋战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牢记宗旨、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练就了过硬的侦查办案本领,迅速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各项工作,每逢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先后参与侦办刑事案件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0余名,多次在执行抓捕任务中英勇负伤,为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4月3日,史夫俊同志在外地执行办案任务时,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6岁。
特命令:追授史夫俊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5万元。
部长 赵克志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