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洪彦:
2023年7月5日6时9分,秦洪彦(2310231966****1836)驾驶牌号为鲁Q2**JW的大型汽车实施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查获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编号:3713983002567300)。因此次违法已逾期十五日未到案接受处理,我大队于9月1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对此次违法作出处罚决定。
大型汽车鲁Q2**JW机动车所有人为临沂金步运输有限公司,现临沂金步运输有限公司的法人李某携带被扣车辆相关手续到我大队申请提取被扣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有权依法处理被扣车辆。请你接到本通知后,于三个月内携带车辆合法手续到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八中队提取车辆,逾期不来提取的,我大队将根据临沂金步运输有限公司法人李某的申请及李某提供的车辆手续等相关信息,把机动车返还给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临沂金步运输有限公司法人李某,今后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