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I THI SEN,女,1990年04月14日出生,越南籍,护照号:C7787452,持我市签发的团聚类居留许可,号码为102440812,有效期至2024年06月06日,现离家出走,不知去向。
LEE HOON DO,男,1975年09月03日出生,韩国籍,护照号:M06248207,持我市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为101789002,有效期至2024年06月14日,现已与工作单位山东特恩思电子有限公司解除合同,但未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居留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拟对该二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持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外国人居留证件到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北200米路东)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所持该居留许可将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后被宣布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