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临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每名应聘人员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应聘人员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每名应聘人员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应聘人员凡其中一个项目不达标的,体能测评即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5月18日(星期四),集合时间为上午7:10,入闱截止时间为上午7:40。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山东省临沂第四中学西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济南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北150米路东)。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进入体能测评点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进行入场核验。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应聘人员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纸质版)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
4.因测评时间较长,应聘人员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不得穿着钉子鞋等辅助装备。
5.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度临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体能测评项目均属剧烈运动,应聘人员须保证自身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各项体能测评项目。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以及妊娠期女性等不宜做剧烈运动、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应聘人员要提前向工作人员反映,务必要根据个人身体状况慎重把握是否能够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如隐瞒情况或坚持参加等因个人原因发生的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39-8102135
附件: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能测评应聘人员守则.docx
临沂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