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整改事项:“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1.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研究“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11月25日前)
2.制发《全市公安机关“企业评部门”问题查纠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企业评部门”问题查纠整治专项行动,对营商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纪违法和反馈问题进行查纠整治。(完成时限:12月底前开展集中查纠整治,之后转入常态查纠整治)
3.组织各分县局、有关警种对辖区企业开展全覆盖式走访,对有诉求的企业由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重点走访,收集企业问题诉求和涉企执法、服务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涉公安服务事项。(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一轮集中走访,之后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走访)
4.每月统计排名“12345·临沂首发”平台涉企问题诉求反映情况,抓好问题诉求“闭环”办理,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5.在市公安局公安网主页开辟“曝光台”,及时通报曝光全市公安机关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每季度通报营商环境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年度内首次发生问题的单位作书面检查;年度内再次发生问题的,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临沂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