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4)第08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3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主父文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停车位资源协同共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临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提案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通警察支队认真研究办理。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行方式和习惯发生较大改变,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交通拥堵等问题时有发生,市区停车位资源短缺成为城市治理日益突出的问题。此次您的建议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调研基本一致,城市停车位资源管理的主管单位是城市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市停车位资源管理工作,以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我们结合您的建议,今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临沂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动态调整规则》等规范,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前提下,结合停车资源供求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合理设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截至目前,全市共规范设置路内停车位12800个。公安交警部门每年根据交通变化情况对现有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动态调整,设置和调整情况均已报送城市管理部门,并积极接受社会和停车主管部门的监督。加大停车泊位共享力度,在市治堵办的统筹指挥下,在主城区优化调整限时停车泊位10655个,组织学校、医院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共享内部停车泊位5000余个,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推行违停处置柔性执法模式,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对于非严管路段、非拥堵路段违停的,在执法流程中植入“前置告知”环节,通过短信告知车主十分钟内及时驶离,为车主留余纠错机会。联合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占道经营、私设地桩地锁、“僵尸车”长期停放等非法占用道路停车资源专项整治,释放更多停车资源。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通过提高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秩序管理,强化技术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切实做好疏堵保畅和市区停车管理,以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缓解城市治理的难题。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刘艳梅 电话:810295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