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0)第31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9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周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国、省道主干线公路平交道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了专门调研。
根据《公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路平交道口的开设和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工作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平交道口开设不合理、交通设施设置不规范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通报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整改,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下一步,我们将严格依法履职,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及时排查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推动有关责任主体完善交通设施,同时加强信息化、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电子警察对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测查控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任泽龙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