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0)第20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0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文延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涑河两岸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了专门调研,提出有关工作措施。
一、加大查处力度。设立沿河交警巡逻组,不间断劝离、查处违停车辆。今年以来,劝离违停车辆4000余台,处罚2500余台。同步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查处车辆超员、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500余起。同时,对大型货运车辆实施全天禁行,对今年以来闯禁区700余辆车辆进行处罚。
二、排查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排查涑河北街与蒙山大道交会桥面拥堵隐患1处,工业二路与涑河南北街交会路口交通信号灯隐患1处,全部报市交安办挂牌督办,整改隐患路段。近期,我们也对您反映的4处交通事故隐患路段进行再排查,加大巡逻管控和设施维护,确保交通安全。
三、做好宣传工作。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交警进社区、农村、家庭,播放交通光盘,开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让群众直观接触因违规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充分认识到违规交通带来的影响性和危害性,引导市民安全出行。
四、加强部门配合。对占用人行道、绿化用地的车辆,属于公安交警部门职责的依法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取证抄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形成监管合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任泽龙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