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临公复)字(2022)第02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6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孙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惩戒“老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局高度重视,接到您的提议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立案侦查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案件,严厉打击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协助配合对被执行人收押、收拘,积极协助查找、扣押被执行人及车辆,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侦办拒不执行裁定、判决案件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
一、紧抓措施落实,建立完善协作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始终将此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不断完善日常工作机制,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各分县局建立了日常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响应查控、查案指令,依法做好被执行人的临时控制羁押、特定案件结案移诉以及社会维稳等相关工作,确保了各项执行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二、发挥职能优势,全面做好被执行人协查协控工作。工作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特殊职能优势,在收到相关法院送达的查询、查找函后,及时启动工作程序,配合治安、网案、技侦等部门及时布控,发现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同时,依托公安警综平台、天网工程等系统,加强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轨迹、社会关系的碰撞比对,认真分析研判其活动轨迹和藏身落脚点,确保对该类犯罪人员进行“稳、准、狠”的精准打击。
三、坚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对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遭遇妨碍执行职务等警情及时予以处警,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法院移交的拒不执行裁定、判决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侦查,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震慑态势。
四、坚持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遭遇阻碍执行职务等警情时,快速反应,及时出警,对构成妨害公务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根据具体情节,按照阻碍执行职务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治安处罚,确保为法院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维护司法工作秩序和法律权威。
前期我们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实际工作需要还存有差距。下步,我们将按照您建议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密切协作,全力配合,确保各项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孟凡旺
责任科(处)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督查室 电话:810219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