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临沂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的通知
各分、县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等“放管服”改革要求,参照省厅模式,市公安局决定设立“临沂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作为市公安局对外行政审批业务专用公章,用于市局7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后期将根据工作实际对用章范围适时进行调整。
“临沂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自2021年11月1日启用。
附件:1.临沂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
2.临沂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用章事项清单
(主动公开)
临沂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