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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523/2026-0011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8-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323号提案(关于加速构建临沂无人驾驶产业生态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323号提案(关于加速构建临沂无人驾驶产业生态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5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公安局


提案(临公复)字(2026)第14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323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王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构建临沂无人驾驶产业生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提案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管支队对有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落实。

一是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参与我市关于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相应地方性规定的起草论证工作,联合市工信、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合印发《临沂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重点明确无人驾驶车辆装备上道路开展相应测试、商业示范活动过程通行区域路线、时段,车辆编码样式及核发等要求。配合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构建覆盖“申请-测试-示范”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二是规范测试道路开放。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参与联席工作小组会议,严格落实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审批制度,提高办理效率、加速路权论证,提升服务效能。截至目前,费县、平邑县已完成测试申请初审并提交市联席工作小组通过复审,两县区累计开放公共测试路线29条,同意向符合要求的60辆次低速无人驾驶车辆装备核发编码。

三是畅通警企沟通渠道。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与低速无人驾驶车辆运营企业建立畅通沟通机制,会同工信、交通等部门通过联合约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调研企业3家,共同学习全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有效反馈涉无人驾驶车辆热线诉求、交通警情、舆情等问题40余件,监督运营企业开展整改和针对性技术优化,同时,常态化走访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为企业提供依法依规的支持保障。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落实道路测试和商业示范审批制度,聚焦无人配送车辆上路运行等无人驾驶应用场景,提升服务效能,加速路权论证,制定并完善全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禁限行道路目录,统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持续跟进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公安局

2026年8月3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324号提案(关于治理医院学校周边交通拥堵与停车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54号提案(关于强化临沂市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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