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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523/2026-001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8-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9号提案(关于治理我市住宅小区及周边“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9号提案(关于治理我市住宅小区及周边“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5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公安局


提案(临公复)字(2026)第12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李培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我市住宅小区及周边“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提案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管支队对有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落实。

一是强化综合治理,厘清执法权责。公安交管部门对城市主次干道、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排查、告知、拖移、处置,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背街小巷、市政桥梁下地等道路内,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发送车辆预警提示短信1.8万余条,通过电话催告、短信告知、上门张贴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车主自行挪车2210余辆。对小区内部道路、小区公共绿地、未移交市政道路等非交管管辖区域,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现场核验车辆信息,提供车辆权属查询、车辆状态核验、涉案车辆处置指导支撑,坚决做到不越权执法、不推诿缺位。

二是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流程处置。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逐车通知车辆所有人,引导自行清理,对拒绝自行处理的,依法分类采取扣留、移交、拖移、强制报废等措施,并及时履行停放告知、招领公告、注销登记等程序。车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达到报废标准的,责令自行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拒不报废且上路行驶的,依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依法查处驾驶报废车违法行为137起,起到了有力的打击震慑。

三是深化科技赋能,打通信息壁垒。公安交管部门畅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及时接收处置12345首发平台及群众举报线索260条,快速指令辖区交管中队就近处置,形成“群众举报—平台分拨—现场核查—告知处置—结果反馈”全闭环线上流程,做到事事有回音。启用移动警务终端现场办结,一线民警携带移动警务设备上路巡查,现场完成车辆信息核验、告知文书打印、违法信息录入,实现“僵尸车”核查处置“一次到场、一次办结”,大幅提升路面执法效率。

四是坚持疏堵结合,强化宣传引导。公安交管部门依托交警官方新媒体矩阵、社区宣传栏、小区物业公告栏,常态化推送僵尸车违法占道危害、擅自弃车法律责任、机动车正规报废流程及渠道等各类信息80余次。通过“交管12123”APP弹窗、短信定向推送提醒告知,明确告知车主擅自遗弃机动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倒逼车主主动规范处置闲置车辆。制作方言警示短视频、图文海报,线下走进社区开展专场宣讲会16场。积极对接商务、发改部门,联动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同步向社区、物业、汽修门店全覆盖推送报废补贴政策,引导车主主动办理车辆正规报废手续,从源头减少废弃车辆存量,降低“僵尸车”产生基数。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把“僵尸车”治理纳入城市治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盘活公共停车资源,助力打造畅通、有序、整洁的城市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公安局

2026年8月3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54号提案(关于强化临沂市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7号提案(关于强化外卖骑手骑行规范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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