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临公复)字(2026)第02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26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申智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无人快递送货车运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提案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管支队对有关建议进行深入调研落实。
一、严查违规运行。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对未取得道路测试或商业示范通知书上路行驶、在未授予路权路段行驶、在规定时间外上路行驶等行为及时跟进处置,今年以来累计拖移低速无人驾驶车辆装备160余次,并向运营企业法定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要求企业开展针对性整改。
二、划定通行区域。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区联席工作小组对申请测试路线开展规范性审查论证,原则上避开学校、大型商超、医院等易拥堵点位路段和交通高峰期,充分平衡自动驾驶测试与疏堵保畅工作,形成我市范围内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禁限行信息目录,包含学圈商圈周边道路分时段限行点位200余个,易拥堵点位分时段限行道路70余条,快速路、高架路、隧道等禁行道路20余条,禁行区域7个。目前,该目录已同步共享到低速无人驾驶车辆主管部门和第三方监管平台研发单位,作为后续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审核和管理依据。
三、畅通警企沟通。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与低速无人驾驶车辆运营企业建立畅通沟通机制,会同工信、交通等部门通过联合约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调研企业3家,共同学习全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有效反馈涉无人驾驶车辆热线诉求、交通警情、舆情等问题40余件,监督运营企业开展整改和针对性技术优化,同时,常态化走访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为企业提供依法依规的支持保障。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统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持续推动开展无人配送车辆上路运行相关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公安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