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索 引 号  004448523/2026-0009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8-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269号建议(关于加强我市违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269号建议(关于加强我市违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04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公安局


建议(临公复)字(2026)第13


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269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鲁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违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临沂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

我们结合您的建议,今年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围绕“控源、限行、替代”等思路措施,公安交管部门协调组织有关单位,通过考察调研、座谈讨论等方式,在学习借鉴省内外城市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临沂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名义印发《临沂中心城区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依法取缔无资质生产作坊问题,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开展无资质生产作坊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无资质生产线索,第一时间由工信部门依法处置,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从生产源头遏制违规低速电动车流入市场。同时,工信部门持续强化产业培育,以沂南县、兰山区、高新区产业集群为核心,支持具备资质、技术基础的企业完善生产体系、提升研发能力,推动格瓴新能源科技、巴士新能源车业等企业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培育形成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以龙头引领带动行业整体向合规化、规范化转型提升。关于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问题,根据《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明确:“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国家标准出台三个月后,全省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由于国家暂未出台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低速电动车暂无质量合格判定依据。现阶段主要以劝导宣传、引导规范为主,提醒销售者诚信经营,告知消费者理性购车,明确非标低速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及后续管控政策,引导群众选择合法合规出行工具。

二、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在中心城区常态化开展低速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三轮车管理的通告》中禁限行区域和主城区41条严管街作为整治重点区域,对车站、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等低速电动车聚集区域增派警力,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城市支路、巷道等低速电动车集中通行道路的动态巡逻管控,重点打击低速电动车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违反禁令标志、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坚持集中整治和常态查处相结合,以点带面,不断压缩低速电动车活动范围。今年以来,累计查处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等重点违法行为1.5万余起。

三、探索新型管控模式。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在替代出行、规范使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一是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打造“警校家”护学模式,在“护学岗”基础上,吸收学校、家长志愿者护学,在每所学校周边道路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维护车辆停车秩序,同时协调在29所学校开通“助学公交”线路58条,每天约服务约6000名学生上下学,最大限度避免使用低速电动车接送学生。二是规范管理民生保障类车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探索建立邮政快递行业车辆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号牌、驾驶证、保险“三齐全”,引导督促落实专用标识、外观颜色、编号“三统一”,规范上路通行规则。目前,在北城新区推动20余家邮政快递企业更新国标车辆500余台。三是开设物流运输新模式——临沂货运公交,取代货运三轮,在批发市场布设22处货运公交站点,收取货物后,集中配送至西部各物流企业,通过集中配送提高了短途接驳物流效率、降低了运输成本,有效地改善了园区周边交通秩序。

四、持续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滚动式、覆盖式宣传,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和危害,定期曝光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拒绝购买不合格产品,形成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整治工作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的声势氛围。组织“五进”宣讲40余场次,通过交通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抵制骑乘低速电动车。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交安委平台作用,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工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整治、齐抓共管的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实现综合治理与保障群众民生权益、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



                                                  临沂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0日

  
上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83号建议(关于做好人车分流、完善交通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257号建议(关于提升我市城市静态交通治理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公安局主办 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支持

网站标识码:3713000054 鲁ICP备19053533号 联系我们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