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公示公告>>正文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副本)
2025年09月10日   临沂市公安局网站

临公(监管)暂外字〔2025〕1号


罪犯马永胜,性别男,出生日期1966年6月10日,住址郯城县李庄镇。

因生活不能自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对罪犯马永胜 暂予监外执行,并由郯城县司法局执行。



临沂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8日            



【关闭窗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