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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823004
标    题 营运车辆
姓    名 陈**
性    别
手    机 130****1026
地    址 临沂兰山
身份证号 37280119**********
发件IP 60.217.33.*
写信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信件内容 咨询临沂市交警支队法制部门,营运性出租车(5座),如果拉了5名乘客包括驾驶员共6人,根据法律规定扣多少分,罚款多少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驾驶公路客运车超载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处一千元罚款,记12分。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继续跟进各大队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守法出行。
处理对象 临沂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