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招聘公安协勤人员简章
根据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安协勤人员,协助民警担负值班备勤、日常巡逻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士兵,户口原则上限临沂市区。根据职业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对象全部为男性。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无口吃,无重听,会普通话;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身高不低于1.70米;双目矫正视力不低于5.0。
4、年龄在18周岁(1994年5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27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过的协勤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至6日
报名地点: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三楼政工监督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与双月园路交汇处)
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报名。
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报考人员成绩。体能测试未达标的,取消资格。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将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政审、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情况,按照招聘职位数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员。
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聘用待遇
经政审和体检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安机关对拟录用的协勤人员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1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为1200-1500元,每月按照出勤情况发放出勤补助以及生活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安机关对协勤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聘用后统一配发协勤人员服装。
公安协勤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六、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协勤人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协勤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本简章由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9-8102214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
临沂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