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管理,整治突出交通违法,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打好市区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现就进一步整治市区渣土车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即日起至4月15日在全市开展渣土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重点 1、检查渣土车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核准文件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相关部门许可的时间、线路进行渣土运输。 2、依法严处渣土车闯红灯、超载、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行驶、占道停车、违反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以及车辆逾期未检验、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针对渣土车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加大重点时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的力度,对渣土运输的“两点一线”(指施工地点、渣土处置地点、渣土运输线路)实施多方位执法管理,合理布控,防止漏管失控。 三、渣土车驾驶人注意事项 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安装GPS装置、未喷放大车号或使用其他车牌号识别手段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 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5次以上)的渣土运输车驾驶人一律不得参与渣土运输工作。 根据运输企业提交申请运输路线、时间,除特殊情况外,渣土运输车辆不允许在高峰时段及A禁区通行。 通行证审批按照中标企业申请→业务受理→材料审核(中标文件、城管局提供的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文件、通行时间、路段等材料)→车辆检验→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核发通行许可的流程进行。 四、处罚措施 对不办理通行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违规车辆较多、情形恶劣的渣土运输企业,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运输通行证。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关处罚。 对查处的违规渣土车辆,要倒查起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坚决取缔“四非”车辆。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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