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NGAYAN ANTHONY ELY,男,1984年1月12日出生,菲律宾籍,护照号码:EC0852205,居留证件号码:07436529,有效期至2017年7月19日;
2、LONGAYAN CHARITY JEAN,女,1984年6月2日出生,菲律宾籍,护照号码:EC4519128,居留证件号码:07436531,有效期至2017年7月19日;
3、LONGAYAN ANNIKA KAIZEN,女,2013年1月13日出生,菲律宾籍,护照号码:EC0852265,居留证件号码: 07436532, 有效期至2017年7月19日。
上述人员原系我市某学校教师及随行家属,现已事实解除雇佣关系,并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居留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宣布该人所持居留许可即日起作废。
各单位如在工作中发现上述人员持用作废证件,请按非法居留依法处理。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