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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旺同志到兰山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2017年09月13日  

98日,兰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以市公安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姜某某、张某某分别不服市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行政诉讼。市局党委委员、特警支队支队长孟凡旺作为公安机关负责人,与法制支队、指挥中心的诉讼代理人共同出庭应诉,这是《行政诉讼法》修订以来,市局领导首次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孟凡旺同志对本次庭应诉工作高度重视,庭前多次听取法制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亲自审定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为出庭应诉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会同诉讼代理人,针对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从事实、证据、程序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依法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此次应诉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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