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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召开
2013年11月09日   审核人:

 



 


 

 

    11月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暨火灾高危单位安全管理现场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临沂市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市政府副市长边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全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会精神,《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边峰副市长安排部署了冬季防火工作任务和重点。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采取行业自查、多部门联合检查、逐级自评验收等重要举措,全面提升了消防安全检查管理社会化水平。活动中,全市消防部队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500多处,责令“三停”单位226家,临时查封单位144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消防安全隐患。一是要继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二要突出抓好火灾高危单位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定期对他们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查清隐患,督促整改,定期评估整体消防安全状况,确保运行安全。三要切实强化执勤备战能力。要加强各种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冬季训练,加强灭火救援战术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实地实战和夜间演练,确保快速调集、及时到位。四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开展“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
    会议强调,消防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抓好各自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加强自我评估,做好日常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进一步完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切实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冬季防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临沂、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会后,与领导观看了由城区七个中队开展的灭火救援演练,演练首先演示了危机救生操、纵深灭火操和灭火实战演练。一系列的演练检验了临沂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展现了消防官兵勇敢作战、敢打必胜的优良作风,展示了临沂市消防装备的先进性与科学性。
    市政府副秘书长解曙光、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明星、市公安消防支队长冯承国、政委董新明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和公安局分管领导、消防大队负责人,市、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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